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“音才助飞”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3-17 发布人:学生工作部(处) 浏览次数:loading

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(2014-2020年)的精神,结合我院综改方案及“十三五”规划,加快推进上海音乐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,实施分类培养,为特殊优秀音乐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条件保障,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成长与成才,造就一批品德高尚、专业突出、综合素质全面、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文艺人才,结合2016年出台的《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“音才助飞”计划》实施意见内容,现就具体方案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总体目标:

计划2017年,在我校全日制附小、附中、本、硕、博学生中,遴选50名左右的个人或团队,在创作、科研、艺术实践、创新创业等方面有发展潜力的特别优秀学生,重点培养、扶持,拓宽培养路径、搭建发展平台,助推一批学生脱颖而出,实现个人腾飞计划,产生一批优秀成果,简称“音才助飞”计划。

 

二、实施原则:

1、尊重规律: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,坚持以激发青年学生的创新活力为目的,因材施教,鼓励大胆探索,积极拓宽在实践中锻炼培养青年学生的有效途径。

2、分类培养: 对于在创作、表演、理论、现代科技融合、创新创业等不同领域,有明显特长、发展潜力的学生,分类实施不同培养资助方案,彰显学校的人才培养战略。

3、项目制推进:以重点项目申报的方式实施,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培养人才。

三、实施办法:

(一)遴选条件:
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,专业突出,综合素质全面、有创新精神的全日制在校的附小、附中、本、硕、博优秀学生。

2、在创作、科研、艺术实践、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发展潜力。

3、在国内外有关比赛中获奖、有个人作品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、艺术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
 

(二)重点支持的项目:

1、创作:主要资助开展作品创作、音乐剧创作、歌剧创作、现代科技创作与制作等项目;

2、理论研究:主要资助开展发表论文、出版论著、课题研究、中国音乐、作曲家数据库建设等项目;

3、艺术实践:主要资助举办音乐会、出版专辑、参加各类比赛等项目。

4、创新创业:主要资助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的前期策划与孵化。

5、海外游学:主要资助优秀的拔尖人才赴国外著名音乐学院短期游学。

(三)  实施步骤

1、个人申报及系部推荐相结合: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和系部(附中)推荐相结合填写项目申报书,报各系部(附中)负责人审核。2017年申报的截止时间是3月22日,提交时需要原件(盖章)一式2份,电子版请发送至:zhonghongliang#shcmusic.edu.cn(请用@替代#)。3月27日-3月31日择日进行答辩。

2、学生工作部(处)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、实现方案的可行性、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签署初步意见。

3、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,结合当年申报人数和资助经费总额进行统筹,由学院审定后,公布入选名单。

4、各项目作为完整项目独立实施,学院根据各申报项目确定的目标、周期,逐年落实培养任务,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评估、以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的最终成果鉴定。

 

学生工作部(处)

 2017年3月8日

上海音乐学院优秀学生“音才助飞”计划项目申报书.doc